113万设备租赁款收回纪实——从两审胜诉到执行回款

作者:     发布日期: 2025-08-20     二维码分享

在建设工程领域,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频发,往往涉及金额大、履行周期长、证据材料繁杂,能否在诉讼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在执行阶段快速实现债权,极大考验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

近日,本观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大型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取得圆满结果。客户就某大型建筑央企拖欠百万租赁费、赔偿款及违约金一事委托本观律师事务所介入,本观办案律师团队成功在一审中获得法院支持,二审维持原判,并于判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全额回款。


案情聚焦

设备租赁费用争议,对方提出多项抗辩

该案涉及多台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的长期租赁。我方客户依约提供了设备并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承租方迟迟未支付剩余款项,屡次推诿,甚至提出“未完成最终结算”“存在超付”“应扣除疫情、天气、春节等停租期”等多重抗辩,试图否认欠款事实。对方还质疑赔偿费的合理性,并拒绝支付违约金,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本观破局

接受委托后,本观办案律师团队对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数百页合同、结算单、启用停用通知、工作联系函、发票等材料进行系统梳理,构建了清晰严密的事实与证据链条。

针对对方提出的“未完成最终结算”等抗辩:

团队紧扣合同条款,指出中间结算的法律效力,并结合启用/停用通知等书面凭证,准确计算出实际欠付金额

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定中间结算金额有效,并对新增租赁费用予以支持。

对于对方主张扣除“疫情、扬尘、暴雨”等停租期的意见:

我方依据合同约定,指出其未按约履行书面通知义务,且部分事由不属于约定或法定免责情形,最终法院未支持对方扣款请求。


关于赔偿费相关主张:

凭借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多份联系函,法院认可了双方就附加服务、配件损失达成的合意,判决对方支付相应款项。


二审+执行,实现全额回款

一审判决后,对方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本观办案律师团队果断行动,及时代理客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充分利用财产保全措施,迅速锁定对方账户并冻结足额资金。

最终,在团队高效专业的推动下,今年六月,本案全部欠款、赔偿款及利息已执行到位,客户权益得到彻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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