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观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为客户成功争取到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三重权益。
案情回顾
债权人与河南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依约履行供货义务后,买方仅支付部分货款,余款迟迟未付。卖方向买方及保证人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本观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与本观破局
本案主要争议点在于:买方是否构成违约、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律师费是否应由违约方承担,以及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本观破局:
精准研判:通过对合同条款、履约证据的系统梳理,明确诉讼策略;
证据固化:完整组织送货单、对账记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适用:精准主张违约金调整规则、律师费转付及保证责任衔接等核心法律点。
法院判决
被告支付全部货款37万余元;
违约金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律师费等诉讼支出由被告承担;
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的胜诉,体现本观办案律师团队在建筑建材行业合同纠纷处理中的丰富经验。团队善于从条款设计、履约跟踪到诉讼维权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持,切实保障客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