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赖账不还?本观执行亮剑:穿透公司面纱,股东连带赔百万,首期30万当场到账!

作者:     发布日期: 2025-09-12     二维码分享

当“执行难”遇上“股东甩锅”

公司账上没钱,股东一句“公司欠的,关我什么事”就能全身而退?

在河南本观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一场针对“空壳公司”股东的法律攻坚战,撕开了回款的突破口——通过“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直击股东责任,30万欠款当场履行,剩余债务分期偿还,百万欠款执行难题终得化解!

案情直击:从胜诉到“执行死局”2024年,A公司与B公司因建材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货款98万余元及逾期损失。然而案件在执行阶段却陷入僵局:B公司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存款,法院无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股东辩解:“公司欠钱,与我无关”

面对债权人追讨,B公司现股东赵某、历史股东钱某态度强硬:“公司是独立法人,债务凭什么找我?”若按此逻辑,债权人岂非只能“认栽”?


本观破局:穿透“公司壳”,直击股东责任1. 调查取证:揭开“空壳公司”真面目本观执行律师团队通过调取B公司财务记录、银行流水、股东出资情况,发现三大疑点:财产混同:B公司资金与股东个人账户频繁往来,无合法理由;抽逃出资:股东注册后短期内将出资转出,未用于公司经营;逃避债务:公司明知负债仍转移资产,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调解策略:利益释导+违约威慑面对股东“死扛”,律师团队设计“双管齐下”方案:利益让渡:提出“调解可减免部分利息,强制执行将追加赔偿”,降低股东对抗情绪;违约高压: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若股东未按时履行,需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及5%违约金,并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成效:开庭当日,赵某、钱某迫于压力,当场转账30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期支付,纠纷一次性了结。

调解协议:债权人权益的双重保障本案调解协议堪称“教科书级”设计,为债权人筑牢双防线:连带清偿责任条款具体内容:明确规定赵某、钱某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在B公司的债务问题上,赵某和钱某的个人责任与公司责任紧密相连。作用:该条款有效打破了传统的“公司壳”保护机制。在一般的公司债务关系中,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此条款将股东个人财产纳入偿债范围,增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能性,对股东形成更强的约束。分期支付 + 违约条款具体内容:债务的剩余款项采用分两期支付的方式。同时设定严格的违约规则,若股东未按时履行分期支付义务,债权人无需等待后续分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以及违约金。作用:此条款对股东形成强大的履约压力,通过设定违约后果,倒逼股东主动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支付义务,有效避免股东采取“拖延战术”,保障债权人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款项。

本观建议债权人如何应对“空壳公司”逃债?1. 诉讼阶段:提前布局,锁定股东责任  • 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初期即冻结公司及股东名下可能转移的资产;  • 调查股东出资:通过律师调查令,核查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行为;2. 调解阶段:灵活谈判,争取最大权益  • 利益交换:用利息减免、分期支付等条件,换取股东主动履约,缩短回款周期;  • 违约条款:明确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律师费承担等,增加股东违约成本;法律利剑,刺破“空壳”伪装本案的圆满解决,再次印证:公司独立法人头衔并非债务的“免死金牌”,股东滥用权利终将自食其果。河南本观律师事务所执行事业部,以专业与智慧为债权人开辟新路径,让“执行难”变为“执行成”!本文基于真实事件创作。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并对涉及的公司名称、地点等敏感信息进行了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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